岳豐:公告本公司101年1月份國內可轉換公司債買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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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1/01/31
2.公司名稱: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101年1月份自集中市場買回國內第三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計25張,累計
至目前為止共買回28張,由於第三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已低於原發行
量之10%,依據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8條第2及第3項規定,本公司於101年1月2日至101年
2月1日辦理強制收回,債權人賣回計12張,已全數收回,並預定於101年2月2日與國內
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同時終止上櫃。
(二)本公司101年1月份自集中市場買回國內第五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計5張,累計至
目前為止共買回632張,扣除後流通在外餘額為2,185張。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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