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家庭:本公司因分割案向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3/05
2.公司名稱: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業於民國99年3月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營業分割案,
將本公司「pchome online商店街」 事業部門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
分割移轉予本公司新設立且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商店街市集國際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預定分割基準日為民國99年4月30日。
凡本公司債權人如有異議,請自即日起至民國99年4月6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
逾期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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