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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新聞】深圳樓市調控“十三條”出台,恢復執行樓市“限外令”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證券時報報道,深圳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深圳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見》。《意見》在落實保障房、安居房建設方面有亮點,但在抑制房地產投機方面,基本是落實國務院精神,並未出台更為嚴厲的措施。

《意見》包含了十三條內容。《意見》提出,深圳今年的具體目標是年內完成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5萬套,分配供應1萬套;同時提出今年要啟動安居商品房建設,對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項目進行年度統籌,總量上配建不低於住房總建築面積30%的安居型商品房。

為促進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公正分配,杜絕利用保障性住房進行投機,《意見》提出,新購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的家庭或個人,再行購置商品房或將保障性住房擅自轉讓的,政府直接回購該保障性住房並重新分配給其他符合保障性住房(含人才安居房)申請條件的家族或個人。

在備受關注的抑制不合理住房方面,深圳市並沒能提出更為厲害的調控措施。《意見》僅僅提出,將嚴格執行國務院10號文對購買不同套數住房家庭差別化信貸政策,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房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認真執行國家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稅收政策,嚴格按照稅法和國家政策規定,認真做好本市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這基本是在重復國務院的調控政策。


此外,《意見》還提出,對境外機構及個人購房,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具體來講就是恢復執行曾一度中斷的深圳樓市“限外令”,該文件要求,境外個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超過一年,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商品房(住宅類),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商品房(住宅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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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175,176,177,92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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