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

南京發放價格提醒函 哄抬物價最高可罰5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南京市物價局向相關企業發放500份價格提醒函,提醒杜絕不正當價格行為,如惡意囤積哄抬價格最高可罰50萬元。

據新華社11月26日報道,南京市物價局26日透漏,近日向相關企業發放了500份價格提醒函,提醒杜絕不正當價格行為,如惡意囤積哄抬價格最高可罰50萬元。

為穩定物價,南京市相關部門已啟動聯合執法檢查,加大糧油、蔬菜等主副食品加工、批發、零售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

南京市物價局局長徐寧介紹,近日物價部門組織主副食品經銷企業、連鎖企業以及大型超市等召開了會議,并發放價格提醒函,要求相關企業增強行業自律,規范價格行為。


價格提醒函要求,經營者在價格活動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價格政策,對實行政府定價的,不得擅自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收取費用;對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得超過規定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制定價格或收費標準。

對于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徐寧表示,發放價格提醒函的同時,物價部門還進一步暢通價格舉報渠道,提高快速處置能力。近期已開展價格專項檢查60多次,受理價格舉報投訴100多件,重點查處哄抬價格等行為。

(鄒光連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