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2010年以來成為新基金發行主贊助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年以來,券商已經成為新基金發行的“主流贊助商”,在“承諾交易量換規模”的模式中,交易量與新發行規模之比達到30倍以上。
據中國證券報8月6日報道,基金發行日益困難,種種跡象表明,2010年以來,為了讓新基金達到成立門檻,或者讓老基金的規模在某些時間節點“虛假繁榮”,拉“贊助”沖規模在公募基金中依然很流行。最新了解到的情況顯示,最近,券商成為新基金發行的“主流贊助商”,在“承諾交易量換規模”的模式中,交易量與新發行規模之比達到30倍以上。
“聽說主渠道只幫他們發了2000萬,還有渠道明確拒絕發這個產品,可最后公布出來,首發規模卻有好幾個億。”對上月結束發行的一只基金,某家基金公司的渠道營銷人員這樣描述,“開始有點吃驚,后來想想也對,這類產品,大家都發到這個水平,他們肯定會想辦法讓自己不比別人差。”
至于怎樣去想辦法,這位營銷人員說,對大公司而言,可能會好辦一點。常年積累的渠道資源、直銷以及與第三方機構的合作,都能幫助公司更準確地鎖定客戶,擴大推廣度。“不過,有些公司肯定是拉了‘贊助’的。一旦打開贖回,規模就會變,我們可以等著看。”
當前,“贊助”哪里來呢?據多方了解,券商自營資金是一個相對主要的來源。用一位業內人士的話說,“你給我規模,我給你交易量”,比例則在1:20到1:50不等。例如,券商承諾認購1個億的新基金,基金公司承諾貢獻20億元的交易量。“前期了解的行情普遍是30到40倍。具體的比例需要具體談。”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是特別難發的產品,比如QDII,這個比例甚至要放大到50倍。”
據悉,還有一些社會上的“幫忙”資金經營此類“基金首發”業務,并索要相當于認購規模2%的收益。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這種現象很早就出現過,屬于違規操作,目前這樣做的并不多。“多數公司應該不會,但是也不排除有人會這樣。”
有些“贊助”的出現是為了幫助新基金達到2億份的成立下線,屬于“雪中送炭”;也有一類屬于“錦上添花”,是為了使新基金首發規模或者公司資產管理規模“看上去很美”。
“貨幣基金是基金公司‘沖規模’的主力品種,”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高管表示。貨幣市場基金的規模確實容易隨市場和客戶資金需求的變化而發生變動,但在部分基金公司的手里,它的這一特征被利用,成了公司資產管理規模的“放大器”。
幫助貨幣基金沖規模的資金來源就比較復雜了,可以是基金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關系券商或其他機構、大型企業。“個別銀行系基金公司表現得特別明顯,借股東的力量,一到年底就開始沖規模,股東下指標。”這位高管表示,“這也和考核機制有關吧,有些公司以資產管理規模來考核高管。”
不管是哪一類的“贊助”,都不會留得太久。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這一類資金基本上會“到點就跑”。當然,也會有“贊助”資金應基金公司的要求多留幾天,挨過敏感的時間節點,使得“贊助”行為更加隱蔽。
“贊助”資金的參與,往往都會附帶封閉期保本的要求。對于偏股類基金來說,為了幫助它們安全撤退,不少基金要等到封閉期打開后才能正常建倉,這對真正的基金持有人來說,無疑是不公平的。
(嚴洲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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