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99/07/262.函請補正期限:99/07/283.補正內容:第12頁:新增第4點:最近年度董監事、經理人報酬及員工分紅。第12頁:修改第5點:說明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第14頁: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4.因應措施:資料補正並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