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剛石(300064)關于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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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金剛石(300064)關于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公告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300064 證券簡稱:豫金剛石 公告編號:2012-002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08 年被認定為高新技
術企業,發證時間:2008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三年。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 號)、《高新技
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 號)和《河南省高新技術企
業認定管理實施細則》(豫科〔2008〕115 號)有關規定,經企業申報、地方初
審、專家評審、公示、備案等程序,并經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
組辦公室批復(國科火字〔2012〕013 號),公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工作。
近日,公司取得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和河
南省地方稅務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GF201141000128,
發證時間:2011 年 10 月 28 日,有效期:三年。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
稅函[2009]203 號第四條規定:“認定(復審)合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
審)批準的有效期當年開始,可申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公司向主管稅務機
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后,自 2011 年至 2013 年連續三年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
企業的優惠政策,按 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 2011 年 1 月份起,公司已
按 15%的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以上稅收優惠政策并不影響公司對 2011 年度經
營業績的預計。
特此公告。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2 年 2 月 22 日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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