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止穩信心回籠 A股基金10月以來績昂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5-10-19 15:04
中國今年第3季GDP數據公布優於市場預期,由於經濟止穩信心回籠,加上場外配資問題已獲得解決,推升陸股十月以來獨領風騷,漲幅躍居全球股市之冠,A股基金表現亦居投信投顧各類型之冠。
復華投信認為,隨官方製造業PMI指數止穩,房地產銷售持續回溫,經濟基本面有望走出谷底向上,後續關注五中全會及十三五規劃題材。
中國今年第3季GDP數據出爐達6.9%,雖然是2009年第1季以來最低水平,不過優於彭博資訊預期的6.8%。先前已公布的9月製造業PMI亦優於預估,加上今年以來房地產銷售持續回溫,陸股隨基本面利多推升,行情自十一長假過後明顯強彈,創業板指、中小板指、上證漲幅達兩位數,投信發行A股基金10月以來平均亦大漲近7%,績效居投信投顧各分類之冠。
復華華人世紀基金經理人楊佳升指出,中國官方持續推出房地產首付政策放寬,非限購城市首套房首付比降至25%,以及汽車行業新規10月1日起實施小排量汽車減半徵收汽車購置稅、新能源汽車不能限行限購等政策等,有利挹注內需消費動能,隨貨幣政策持續寬鬆,預計將帶動第4季經濟好轉,目前進入五中全會準備期,會中將討論並審議「十三五」規劃的建議內容,相關政策受惠股可望帶動主題輪動行情。
復華中國新經濟A股基金經理人余文耀表示,製造業回穩、房地產開發及基礎建設投資亦有成長,顯示經濟下行壓力已初步止穩,配合政策利多逐步發酵,景氣有望自谷底向上。先前拖累陸股行情的場外配資清理問題已告一段落,市場呈利空出盡,不再構成系統性風險,陸股籌碼面漸趨穩定。
復華中國新經濟A股基金: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投資涉及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本基金得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資人亦須留意大陸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如本基金欲直接投資大陸地區當地證券市場,須遵守相關政策限制並承擔政策變動風險,大陸地區之外匯管制及資金調度限制可能影響本基金之流動性;如利用本公司申請獲准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之額度進行投資,須先兌換為美元匯入大陸地區後再兌換為人民幣,以投資當地人民幣計價之投資商品,故本基金有外匯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http://www.fhtrust.com.tw)中查詢。
復華中國新經濟平衡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適合尋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得投資於美國Rule 144A債券,由於美國Rule 144A債券僅限機構投資人購買,資訊揭露要求較一般債券寬鬆,於次級市場交易時可能因參與者較少,或交易對手出價意願較低,導致產生較大的買賣價差,進而影響基金淨值。基金投資涉及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本基金得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資人亦須留意大陸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如本基金欲直接投資大陸地區當地證券市場,須遵守相關政策限制並承擔政策變動風險,大陸地區之外匯管制及資金調度限制可能影響本基金之流動性;如利用本公司申請獲准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之額度進行投資,須先兌換為美元匯入大陸地區後再兌換為人民幣,以投資當地人民幣計價之投資商品,故本基金有外匯及匯率變動之風險。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本基金配息組成項目表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為提升基金操作彈性及投資效率之目的,於下述情形本基金得不受基金信託契約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投資於股票總金額比例之限制。本公司將參考自行發展之「金融市場四大面向指標」,並於本公司投資決策會議決定當時下述金融市場發展趨勢(金融市場發展趨勢分為正向、中立、負向等三個不同的時期)。(1)當大陸地區、香港、臺灣或全球主要經濟體中之任一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市場四大面向指標」中,至少兩個面向指標為正向,其餘指標非全負向,並經本公司投資決策會議決定當時前述金融市場發展趨勢為正向時,基金投資於股票之總金額上限得放寬至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但下限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2)當大陸地區、香港、臺灣或全球主要經濟體中之任一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市場四大面向指標」中,至少兩個面向指標為負向,其餘指標非全正向,並經本公司投資決策會議決定當時前述金融市場發展趨勢為負向時,基金投資於股票之總金額下限得放寬至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但上限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本公司於投資決策會議調整前述金融市場發展趨勢後九十個營業日內,應確認基金投資部位符合基金信託契約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至四款之投資比例限制。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http://www.fhtrust.com.tw)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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