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今年六月間,一名男子在高雄縣甲仙鄉圖書館性侵一名六歲女童,檢察官求處重刑,但法官認定被告「未以暴力、脅迫等違背女童意願方式」輕判3年2個月徒刑,網友在臉書上連署批評這項判決,已經有多達十五萬人串連,高雄地院則回應,在司法實務上法官沒有錯。這起事件是法律爭議,是立法不妥,應該修法處理。(林憲源報導)
飽受批評的高雄地方法院8月25日公開說明,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表示,這項判決如果不符合社會期待,高雄地院會虛心檢討,不過李淑惠庭長也強調,法官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女童「同意」,她表示法官如此判決是出於法條適用的問題,她認為在司法實務上法官並沒有錯。李淑惠認為這起事件是法律爭議,是立法不妥,因此應該由立法機關修法處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