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達和:董事會決議分派九十八年度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0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分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4.0元,計新台幣732,546,6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7/22

5.最後過戶日:99/07/2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2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8

8.除權(息)基準日:99/07/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預計99年8月19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

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記),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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