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興:本公司98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3/2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本公司於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因莫拉克風災
且期限將至,考量目前公司狀況,擬在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私募計劃。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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