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目睹兒 易成加暴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25 10:36
【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天主教善牧基金會昨召開記者會,指出不同年齡層的目睹兒會出現不同症狀,但卻往往被社會忽略,當成麻煩人物看待,使得暴力行為不斷循環,個案年齡更有自三歲下降至兩歲的趨勢。
據統計,三成四目睹兒有明顯的創傷問題,二成九會產生情緒困擾。
家防中心主任張美美表示,即使兒童目睹加暴過程卻未被暴力相向,心裡仍會受傷,長期下來,會因壓力無法排解,產生情緒困擾、自我價值感低落、行為偏差,長大後對兩性相處易有不安,有的認同暴力行為,成為另一個施暴者。
「隨著年紀增長,目睹暴力兒有不同的症狀。」由天主教善牧基金會承辦輔導目睹暴力兒的「小羊之家」指出,年齡愈小,目睹兒傾向早熟、順從暴力者,以免遭到波及,年齡愈大則自殘、攻擊他人,比較極端。
社工許偉倫說,老師除了傾聽、對談外,還應安排同學相伴,讓他們及早融入團體,但最好的治療方式是帶離暴力環境。
家防中心呼籲,民眾只要聽到「叫我回去是想打死我嗎?」之類的話,或是小孩子被打的哭叫聲,可撥打「一一三」全國婦幼保護專線,社工員會進行線上評估,若情況危急,則直接連絡各縣市家暴中心或由警方前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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