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崧:董事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8/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洪煥青/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洪煥青/董事長,擔任谷崧醫療器材有限公司董事、谷崧醫療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翔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翔鈦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已迴避外
,其餘出席董事均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洪煥青/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谷崧醫療器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松江區泗涇鎮泗涇工業區九干路368號13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醫療器材研發、生產及買賣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