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陸銀可來台!僅中國銀行可設分行、參股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大陸中國銀行符合來台設分行或參股。(鉅亨網資料照)
千呼萬喚下,經濟部終於將大陸銀行、保險及證券業來台投資,納入正面表列,金管會即日起將受理大陸金融業申請來台。其中,將有 5家大陸銀行可來台申設代表處,但只有中國銀行符合來台設分行及參股條件。
行政院長吳敦義於本月3日核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大陸銀行、保險、證券業來台納入正面表列,經濟部於上週四公告後,金管會接獲公文後即可開始受理大陸銀行申請來台。
目前大陸符合來台設代表處條件的銀行有「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等 5家。但只有中國銀行一家陸銀符合來台設立分行及參股的資格。
金管會3月中旬公布兩岸金融開放三法時即表示,大陸銀行來台設立辦事處 2年後,才可設立分行。但大陸方面積極爭取讓陸銀比照一般外銀,可以直接在台設立分行,兩岸金融三法也附注了「但書」,表示若因兩岸經濟協議(ECFA)另有協商將另訂之,意味著陸銀能否直接設分行,將由ECFA協商而定。
此外,根據修正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大陸券商雖不能參股台灣的投顧事業,但可參股兼營投顧業務的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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