錩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股份基準日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8月31日 2009-08-31 17:46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312.減資緣由:註銷買回股份(逾期未轉讓員工)3.減資金額:新台幣5,000,000元4.消除股份:500,000股5.減資比率:0.6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31,124,11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98年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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