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動向】中國將取消部分有色金屬商品的出口退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2日聯合發布通知稱,經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7月15日起,中國將取消部分鋼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406個稅則號商品的出口退稅。此次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涉及部分鋼材、有色金屬加工材、銀粉、酒精、玉米澱粉、農藥、醫藥、化工產品、塑料及制品、橡膠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共計406個稅則號。
分析人士指出,這是中國自2008年下半年針對外需回落重啟上調出口退稅政策以來,首次對這一政策進行反向調整。
“從兩部門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稅商品清單中可以看出,此次調控主要針對部分高污染、高耗能產品。”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指出,此舉是上月初國務院部署節能減排工作以來,政府出台的又一“鐵腕”調控舉措。
根據兩部門列出的清單,此次調控力度空前,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雙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稅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說表示,從前期頻繁上調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如此大力度政策調控更加凸顯決策層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意圖。
在今年5月初舉行的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國務院明確提出,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節能減排工作,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
官方數據顯示,“十一五”前四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下降14.38%,這意味著要實現“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標仍十分艱巨。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以來,由於國內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油化工、化工等6大高耗能行業加快增長,一季度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上升3.2%,進一步加大了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壓力。
張斌認為,取消部分鋼鐵、化工產品等“兩高”商品的出口退稅,實際上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用經濟手段增加這些企業的生產成本,有助於推進節能減排,抑制過剩產能,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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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152,162,321,346,348,928,93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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