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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颱風天不出勤不得視為曠職

鉅亨網新聞中心


勞委會表示,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梅姬」颱風來襲,勞委會提醒,颱風天勞工是否出勤,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雇主對於照常出勤的勞工,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但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


相關規定可上勞委會網站「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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