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價格及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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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21
2.私募資金來源:符合證交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3.私募股數:6,85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75,35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11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
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
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
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自99年12月29日至99年12月31日。
(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暫定100年01月16日。
(三)因私募價格與訂價日前五日均價差異達百分之二十以上,已依規定洽請
獨立專家表示意見。
增資基準日配合減資作業,如因環境變化而有必要修正或其他未盡事宜,
授權董事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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