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飛」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相關事宜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516)之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相關事宜。
一、分盤集合競價日期:民國99年11月4日。
二、分盤集合競價之撮合時間:每30分鐘執行撮合作業1次。
三、證券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1516。
(二)簡稱:川飛。
四、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情事,本公司已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列 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9-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爰對其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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