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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統寶光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契約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29日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8款1.事實發生日:98/10/2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10/2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協議依「企業併購法」進行吸收合併。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自合併基準日起,本公司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整合整體資源,擴大營業規模,以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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