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民國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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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公館里7鄰大埔頂5-6號(二樓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2.民國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民國100年減資案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補選董事一席案。
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期間:
民國101年4月20日至民國101年4月30日下午5時止(以送達為憑)。
2.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處所: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167號1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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