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水泥控股於二零一七年到期之400,000,000美元2.125%信用增級優先債券之定價及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刊發的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華潤水泥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之公告(「第一份公告」)。除文義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第一份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星展銀行作為唯一全球協調人兼賬簿管理人進行入標定價程式後,本公司已厘定於二零一七年到期之4億美元2.125%信用增級優先債券(「債券」)之價格。
債券將按發售價99.75%發行,以年利率2.125厘計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并將於二零一七年到期。
星展銀行已與本公司簽訂認購協議,并將簽訂其他附帶檔案。債券發行計劃能否完成視乎市場的標準終止條款而定。
本公司目前擬將債券發行計劃所得款項凈額(金額將約為3.89億美元)用作再融資及一般公司用途。
本公司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許可以債務發行方式向專業投資者發行的債券上市及交易。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本公司作為借方,就發行債券及為債券提供信用支援的信用證,簽訂為期五年及三十日之約4.06億美元備用信用證融資協議(「融資協議」)。根據融資協議,倘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少於35%,則構成一項違約事件。於本公告日期,華潤集團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73.34%。
倘發生融資協議項下的違約事件,貸方可宣布取消承諾,而所有到期或本公司結欠的款項將即時到期并須由本公司償還(無須任何償還要求)。
本公司現有及準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本公司預期將就債券發行計劃另行刊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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