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華控股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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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出購股權
本公布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7.06A條的規定而作出。
董事會宣布,於授出日期,董事會議決根據購股權計劃向承授人授出合共4,100,000份購股權,惟須待承授人接納後方可作實。承授人有權按照授出條款及條件行使購股權,以認購合共4,100,000股股份,相當於授出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971,135,600股約0.42%。
各份購股權賦予其承授人權利在行使該購股權時以每股10.18港元的認購價認購一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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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7.06A條的規定而作出。
敏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布,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授出日期」),董事會根據其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采納的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向本公司執行董事Stephen Allen Barr先生(「承授人」)議決授出合共4,100,000份購股權(「購股權」),惟須待承授人接納後方可作實。承授人有權按照授出條款及條件行使購股權,以認購本公司股本中合共4,100,000股每股面值0.40港元的普通股(「股份」),相當於授出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971,135,600股約0.42%。授出購股權的概要載列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
授出購股權的行使價: 每股10.18港元,乃以下各項的最高者:(i)聯交所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即授出日期)的每日報價表所示的收市價每股10.18港元;(ii)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營業日聯交所的每日報價表所示的平均收市價每股9.76港元;及(iii)股份於授出日期的面值。
授出的購股權數目: 4,100,000份購股權
股份於授出日期的收市價: 每股10.18港元
購股權的有效期: 十年,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至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七日(包括首尾兩日)
歸屬條件: 購股權會分兩批歸屬,有2,100,000份購股權會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起歸屬,另有2,000,000份購股權會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起歸屬。
各份購股權賦予其承授人權利在行使該購股權時以每股10.18港元的認購價認購一股股份。
董事會(包括出席於授出日期舉行的董事會會議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條及購股權計劃的條款批準向承授人(并無出席董事會會議)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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