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鍘下櫃!長鴻11/26起終止買賣
鉅亨網記者李宜儒 台北 2015-10-16 16:05
櫃買中心表示,長鴻(5506-TW)因存款不足退票,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支票存款之拒絕往來戶,核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2第1項第5款規定之情事,爰依同條第1項暨第4項規定,公告該公司有價證券自2015年11月26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長鴻因會計師對其繼續經營假設存有重大疑慮,而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核閱)報告,及因存款不足發生退票情事,經櫃買中心依其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第8款及同條第5項公告為全額交割股票,並以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交易方式。
如今因為長鴻發生存款不足退票,經票據交換所於10月16日公告該公司為支票存款之拒絕往來戶,故自2015年11月26日起終止該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
在此之前,櫃買中心也針對,長鴻營造未於規定期限申報2015年股東會之各項議案參考資料、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年報電子檔、年報前十大股東相互間關係,及2015年度第2季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會計師核閱報告及財務報告附註揭露等相關事項,以未符櫃買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規定;且該公司亦未於規定期限內發布其銀行存款經下游廠商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之重大訊息,雖該公司於隔日即向法院提存同額現金以解除執行假扣押,但未符櫃買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而處以違約金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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