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銀行:更正本公司10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中有關IFRSs轉換情形之文字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4/30
2.公司名稱:京城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依主管機關要求更正10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第42頁IFRSs轉換情形
中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說明有關「員工福利」第(D)項之差異說明。
更正前:(D)本行提供現職及退休員工以超過一般市場利率之存款
利率計息。依我國會計準則,並無相關規定,通常應計基礎認列;
惟依IFRSs規定,應於員工退休時即適用IAS 19「員工福利」規定
,應認列衡量預期成本及負債。
更正後:(D)本行提供現職及退休員工以超過一般市場利率之存款
利率計息。依我國會計準則,並無相關規定,通常應計基礎認列
;惟依修正後「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於員工
退休時即適用IAS 19「員工福利」規定,應認列衡量預期成本及
負債。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合併財務報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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