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勝:公告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7年期聯合授信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99/09/1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灣銀行及臺灣土地銀行等7家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23億元,7年期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購置機器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擴充本公司中科新廠機器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七年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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