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智盛: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總計新台幣 4,740,180元,每股配發0.05元。


(2)股票股利:總計新台幣42,661,570元,每股配發0.4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1,419,000元。

(2)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3,425,000元。

(3)董事會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差異數更正

為1,162,735元及349,520元,將列為101年度費用調整數。

(4)預期業績大幅成長致營運週轉金需求增加,擬保留部份資金因應。

(5)現金及股票股利之配發,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及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訂定配股配息基準日,辦理現金及股票股利分派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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