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晶: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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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晶: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20
2.公司名稱:富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董事會提議經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
,於101年6月20日下午3點30分在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
(一). 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
於101年6月19日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
(二). 本公司原資本額為NT$1,050,000,000元,分為105,000,000股
,每股金額NT$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NT$619,402,850元,
每股金額NT$10元,計61,940,285股。減少實收資本NT$291,607,010元
彌補虧損,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減少;
減資後實收資本為NT$327,795,840元,每股金額$10元,計32,779,584股。
(三). 本次減少之股份,每仟股減少470.79股,減資比率為47.079%。
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
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四). 本次彌補虧損之計畫暨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為因應
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 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案,如本公司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
因主管機關之命令或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或註銷,
使減資比率有調整之必要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六). 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上櫃日及其他未盡事宜,
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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