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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南亞塑膠:雲林縣政府裁定本公司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99/03/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麥寮tdi廠於98年11月18日年度歲修後,進行密閉測試時,密閉室內

原料混合器入口前卸放閥法蘭破裂,發生光氣微量洩漏,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有


關規定。

3.處理過程:廠方於事發當日隨即採取緊急應變機制,啟動蒸汽幕、水霧及鹼洗系統,

完成止漏。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50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當日已完成洩漏處理。針對本項罰款本公司將於30日內具

訴願書申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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