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塑膠:雲林縣政府裁定本公司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99/03/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麥寮tdi廠於98年11月18日年度歲修後,進行密閉測試時,密閉室內
原料混合器入口前卸放閥法蘭破裂,發生光氣微量洩漏,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有
關規定。
3.處理過程:廠方於事發當日隨即採取緊急應變機制,啟動蒸汽幕、水霧及鹼洗系統,
完成止漏。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50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當日已完成洩漏處理。針對本項罰款本公司將於30日內具
訴願書申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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