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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技: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平鎮市平鎮工業區工業六路四號(會議廳)


4.召集事由:

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一)一○○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101年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新增議案)

(四)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101年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新增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

受理期間:101/04/06~101/04/16

受理處所: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二段16號4樓)

2、員工認股權停止行使認股期間:101年4月15日起至101年6月13日止。

3、轉換公司債(晶技三)停止轉換期間:101年4月15日起至101年6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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