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2款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99/01/18~99/01/19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新加坡及香港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公司簡介與營運狀況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法說會資料將於會後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