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映:本公司初次申請上櫃案,經櫃買中心審議未通過因應措施(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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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7/16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今 (16) 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未通過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上櫃申請案
櫃檯買賣中心於今 (16) 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
司上櫃申請案,因本公司之銷貨毛利近 9 成來自於第一大客戶,有銷貨高
度集中之情形;另本公司目前面臨被控侵犯專利權及有美國商標法不公平
競爭事實之訴訟案,且尚無具體因應措施,對其財務業務及未來與第一大
客戶間之銷貨穩定性恐生重大影響,爰全案予以退回。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評估審議退件原因後,預計於審議退件原因釐清及改
善後再行評估申復或再送件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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