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聯工業:公告本公司7.1億元聯貸案簽約完成。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第一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存放款往來中銀行。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滿3年,
第3年得申請展期2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甲項(中期擔保放款):新台幣2億6仟6佰25萬元,3年期,不得循環動用。
乙項(中期放款):新台幣4億4仟3佰75萬元,3年期,得循環動用。
以上甲乙兩項聯貸簽約金額合計新台幣7億1仟萬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流動比率:不低於100%。
(2)、負債比率:不高於130%。
(3)、利息保障倍數:101年不低於1.5倍,102年起不低於2倍。
(4)、有形淨值:不低於新台幣9億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償還既有借款
(包括但不限於99年聯貸案之
授信餘額及機器貸款之餘額),充實購料週轉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借新還舊、改善財務結構,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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