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現金股利暫定新台幣7,298,117元,每股暫定新台幣0.2元。(2)董監酬勞美金5,232元。(3)員工現金紅利美金13,079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配發現金股利予台灣地區投資人,將受美國租稅法令之規範,於現金股利匯出時被扣繳30%之稅款。(2)俟101年股東常會決議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依法辦理。(3)若本公司於除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變動者,致配息率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