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08
2.公司名稱:訊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訊連科技提醒投資人營收公告時程
訊連科技投資人關係部提醒投資人,依據主管機關規定,
上市櫃公司須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一月『自結之母公司月營收』,本公司定期於
每季首月(一月、四月、七月、十月)之10日前公布前一季之『合併季營收』,
敬請投資人留意查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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