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2009年11月13日 10:33
萬澤股份與萬澤集團簽署重大資產重組中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在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中增加「如果擬置入資產逐年實現的合計實際淨利潤低於承諾合計淨利潤,則公司可按照1元價格定向回購萬澤集團持有的公司股份,並予以註銷」。
萬澤股份(000534)11月13日發佈公告稱,由於公司已更名為「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且已完成董事會換屆選舉。公司現任董事會全體成員對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已申報的相關材料予以認可,並同意根據上述情況對相關材料進行必要的修訂和銜接,同意原「汕頭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董事會決議均由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繼。
同時,經公司與萬澤集團有限公司協商,雙方同意對已簽署的《重大資產重組框架協議》及其補充協議中關於擬置入資產的過渡期損益承擔方式予以修改。並簽署了《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萬澤集團有限公司之關於重大資產重組框架協議>之補充協議之二》及《關於擬置入資產實際盈利數與淨利潤預測數差額的補償協議》。
補充協議將框架協議第2.2.2款之內容修改為,雙方一致同意,置入資產的價格,均以該等資產截至評估基準日經公司聘請的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的價值為準。置入資產自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所產生的淨利潤合計值如為正數,則該等收益由公司享有;如淨利潤合計值為負數,則該等虧損由萬澤集團承擔。
在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中增加一項內容,如果擬置入資產經會計師專項審計的2009-2011年度逐年實現的合計實際淨利潤低於承諾合計淨利潤,則公司可決定按照人民幣1元的價格定向回購萬澤集團持有的一定數量公司股份,並予以註銷。
(宋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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