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電子:修正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標準公告比率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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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3款1.事實發生日:98/08/13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HIGH-TEK HARNESS ENTERPRISE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被母公司100%持有的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509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75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會計師調整應收帳款-非關係人科目(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HIGH-TEK PTE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被母公司100%持有的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509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4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會計師調整應收帳款-非關係人科目(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協昱電子科技(中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被母公司70%持有的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509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4425(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資金調度(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樺晟電子(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被母公司100%持有的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509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77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資金調度(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樺晟電子(青島)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被母公司100%持有的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509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523(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資金調度(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協昱電子科技(中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被母公司70%持有的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509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1135(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會計師98/08/13通知因查核半年報,將調整至6月底止帳齡過長的應收帳款-非關係人科目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68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母公司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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