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電子:公告本公司及代本公司子公司公告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3款1.事實發生日:98/09/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系統(薩摩亞)有限公司; 系統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系統(薩摩亞)本公司之子公司;系統(深圳)為本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150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362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944(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7567(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775.計息方式:(1)資金融通部份以年息5%計算利息。(2)業務往來部份無計息方式。6.還款之:(1)條件:不適用。(2)日期:不適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70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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