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建設:公告本公司取得資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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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0款
1.契約種類:土地
2.事實發生日:99/3/5~99/3/5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高雄縣政府,關係:無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高雄縣鳳山市福誠段22地號土地,$402,889,900 高雄縣鳳山市福誠段19地號土地,$363,288,900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估
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自地自建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估價之標的物:
無
11.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交易對象為公家機構不適用估價報告
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約定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
特殊約定條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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