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力士科技: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5-07 11:38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99/05/072.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業已於99/05/07屆滿,惟尚有員工及原股東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142及第266條第三項辦理,股款催繳期間自99/05/08~99/06/08止,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繳款書匯款至彰化銀行 北高雄分行,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允強4月非合併營收19.52億元年增125.68% 1— 4月達68.72億元下一篇隆達電子自990507起新增國泰證為推薦券商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