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勝訴 中芯割股賠款 和解賠償金達2億美元
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綜合外電
台積電 (2330-TW;TSM-US) 控告中芯國際 (SMIC,0981-HK;SMI-US) 涉嫌偷竊並使用其商業機密一案,上周,由 12 位成員組成的陪審團一致認為 SMIC 有罪,今日雙方達成和解,SMIC 同意賠償 2 億美元現金和未公開具體數據的股份與認股權證。
加州高等法院法官 Steven Brick 解散已勞累長達 2個月的陪審團,表示:「意想不到的消息不會總是壞消息。」
Brick 法官表示,兩造達承和解,和解內容包括原告的賠償請求、被告的反訴,以及雙方皆不再上訴的條款。
由於 SMIC 於 2005 年 12 月時已與台積電達成和解,同意交出所有竊取的台積電文件,停止使用台積電的技術及程序,並支付 1.75 億美元賠償金,但 4 年後卻破壞此份和解協議,因此 SMIC 須追加賠償金 2 億美元。
台積電律師團表示:「法院核准此和解協議,SMIC 判賠 2 億美元,以及未公開具體數據的股份與認股權證。法院也會持續管轄,執行此判決,直到圓滿為止,和解協約中其他所有條件都是不對外公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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