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經濟部:核電廠將為延長運行期限支付稅費約300億歐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德國經濟副部長辛澤表示,核電廠運營商為延長反應堆運行期限將以稅收和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形式支付大約300億歐元資金。
綜合媒體9月6日報道,德國經濟副部長辛澤(Peter Hintze)6日表示,該國核電廠經營商為延長核反應堆運行期限,將不得不支付大約300億歐元,首先是核燃料稅,然后是為發展可再生能源作貢獻。
辛澤在慕尼黑能源大會間隙表示,之前提議的核燃料棒稅將在2011至2016年之間征收。
政府計劃每年通過稅收募集大約23億歐元。
另外,在到2016年截止的6年時間里,核電廠運營商意昂集團(E.ON AG)、RWE AG、EnBW Energie Baden-Wuerttemberg和Vattenfall Europe將為一只基金支付最多3億歐元的資金。
該基金將用于發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以及發展新能源技術。
從2013年開始,該基金還將從政府拍賣二氧化碳排放額度獲得資金。拍賣所得預計將在20-25億歐元。
從2017年開始,在核燃料稅到期之后,核電廠運營商將為該資金再注入150億歐元以發展可再生能源,一直到二十一世紀30年代核反應堆的最后關閉。
(陳紹國 實習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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