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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8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案。

(2)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提案權:

(一)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01年股東

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8號。

(三)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20日止。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20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上述事宜若遇必要需修訂時,擬授權由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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