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王老吉”歸屬難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05 06:00
2011年12月29日,在年末的最后三天,中國商標第一案“王老吉”商標何去何從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開庭。兩個來自南方的企業,卻在北京,圍繞著1080億元的商標權,展開了近5個小時的論戰。
這場持續了一年多的紛爭,在此次聲勢浩大的庭審后依然沒有能給出一個明確的結論。當爭辯結束后,加多寶集團向時代周報記者給出的聲明中談道:“在仲裁裁決尚未作出之前,我們不準備就本案有關的問題發表任何解釋性言論,作出這一決定,對鴻道公司來說是一件非常艱難的選擇。”
反觀廣藥集團,除了對外界展示了有關合同上的漏洞證據和不斷強調加多寶擁有王老吉商標的時間已在2010年5月已經截止之外,廣藥也尚未帶給公眾一個明確的結論。
一個是王老吉商標的擁有者,一個是十年時間將王老吉做到家喻戶曉的租賃者,圍繞著中國第一商標周圍的,正是品牌發展壯大前后的種種漏洞和后遺癥。當外界都在揣測和解是對雙方而言最合適的方式后,庭審結束,知情人士透露:和解,不太可能……
12月29日現場
2011年12月28日,加多寶集團舉行了內部管理層會議,在一片緊張氣氛的籠罩下,對隔日庭審進行了長時間的交流。“王老吉”這一商標,已從2002年開始,便已成為加多寶的頂梁之柱,因此,這一內部會議開到了28日晚上6時多。
由于牽涉到“中國商標第一案”,雙方準備極為充分。廣藥方面:廣州市政府有關方面直接督辦此事,并且委派廣州市公職律師事務所全權代理此事,并配備有另外兩家北京律師事務所協助跟進。并準備了大量材料以及由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出具的鑒損報告。
加多寶方面除給法庭提交了一些相關證據,主要關于加多寶如何打造和維護王老吉品牌,這個香港的企業還從上海聘請了相關律師,而據知情人透露,加多寶方的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有一位身份為國際貿易促進會仲裁委原副秘書長。
雙方前期提供的材料已達上百頁,一切準備就緒后,12月29日上午8時,在北京西直門橋東的國際商會大廈5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庭審會上,雙方正式開始了激烈的爭辯。而首席仲裁員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指定,另外兩位仲裁員分別由廣藥和加多寶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單中指定。
遺憾的是,加多寶方的鴻道集團,出于自身原因,不同意媒體進入公開審理,因而提出建議仲裁庭要求雙方不要就仲裁內容與媒體進行溝通。這一消息,令場外聞訊而來的大批媒體只能在場外苦苦守候。
在庭審中途,不愿意對外公開的加多寶方,卻意外地迎來了紅罐王老吉的供應商北京奧瑞金公司,這家供應商對媒體表示:我們一年要給加多寶供應4億多個空罐子,并在今年加了新的生產線。如果仲裁結果對加多寶方面不利,我們將面臨重大損失。
近5個小時后,12月29日下午1時17分,一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出來對媒體表示仲裁已經結束。加多寶方和廣藥方均未從正常渠道離開仲裁庭。而這飽受關注的仲裁結果,據悉最快2個月,最長半年后才能予以公布。
緘默之下,唯一能得到的信息,只有雙方庭審現場爭論激烈,并暫時沒有和解的可能。這場曠日持久的紅綠王老吉之戰,在一方擁有內地所有權,一方掌握了一個超強銷售模式的情況下,依舊沒能有所結論。
受賄案引發的時間差距
2011年12月29日的庭審過程中,雙方爭論的焦點,在于加多寶擁有王老吉商標使用權時間,加多寶方堅持認為自己使用王老吉商標時間在2020年截止,而廣藥集團則認為,加多寶使用王老吉商標實質已在2010年5月到期。
10年的合同時間,年銷售額超160億元,品牌價值高達1080億元的商標,對于旗下只有王老吉這一知名品牌的加多寶和目前旗下兩家公司急需重組的廣藥集團,意義均甚大。那么為何會出現這10年的租賃差距,這則緣于一宗受賄案。
2005年,廣藥元老李益民受賄被抓。其中在2001年至2003年間,李益民先后收受香港加多寶公司陳某賄金300萬港元。而陳某證詞中表示:加多寶公司租用的“王老吉”商標到2003年使用權即將到期,因此以300萬港元行賄李益民是為將商標使用權加簽10年。
就王老吉商標租賃這一問題,此前廣藥集團某高層曾表示:“已經不止一名高管栽在這上面了。”在李益民受賄被抓后一段時間里,雙方對此均諱莫如深。而在雙方矛盾已公開化后,廣藥律師團隊公開向媒體提供了兩份補充協議文件。
文件顯示:據廣藥集團原副總經理李益民的案宗,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李益民分別收受香港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100萬港元。2002年11月,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雙方簽署了補充協議,將商標續展期限延長至2013年。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陳鴻道100萬港元,兩家企業簽署了第二份補充協議,約定將王老吉商標租期延長至2020年。
但在廣藥方看來,這兩份協議,已違反了合同法第52條關于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的規定。廣藥方面強勢認為:鴻道集團在與廣藥公司此前的合同簽約時存在賄賂的性質,并且合同價款過低。商標價值1080億元的王老吉商標被“賤賣”,已經涉嫌國有資產流失。“我們的態度一直都很堅定,堅決不承認任何非法的合作合同。”
“租賃就是商標許可,這要看合同怎么約定,合同期到了要么依照價值評估來計算,沒有約定就不用付對價。到時候廣藥到期就收回。”此前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委員孔夏雨對時代周報記者稱。
當廣藥集團將行賄細節公之于眾后,相關律師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這得看你王老吉商標使用權利益到底是國家利益還是國有企業自身的利益。如果牽涉到國家利益,那么行賄而來的合同自然無效。但如果是企業自身的利益,那么這個合同的簽署并非完全無效。”
目前,李益民仍在服刑,陳鴻道依舊被保釋外逃,庭審結束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表示:目前仲裁結果并未出來,并不能給予判斷。
10年僅漲50萬
據業內消息指出,此輪仲裁本在去年9月舉行,但后延期至12月底。而在仲裁前,廣藥集團曾派人前往香港拜訪鴻道集團高層,試圖和解。
但鴻道集團給予的和解條件為廣藥同意鴻道集團收購王老吉商標遭到廣藥拒絕后,雙方不歡而散走上仲裁道路。
此前,市場認為雙方可以和解的空間,則是王老吉商標的租賃價格。而在此輪仲裁過程中,廣藥集團也公開拿出了“賤賣”王老吉的證據。資料顯示,1997年,廣藥集團旗下的廣州羊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與香港鴻道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合同規定,鴻道集團合同生效后獨家使用“王老吉”商標生產銷售紅色紙包裝及紅色罐裝涼茶飲料的使用權。
這時,廣藥集團向鴻道集團征收的租賃價格為450萬元,并根據當時鴻道集團每年2億元的銷售額提出了2.25%的商標使用費,每年約有千分之九上浮。而后因受賄案帶來的品牌續租,鴻道集團從2000年至今每年以浮增8%-9%的比例增加到2011年的506萬元。而按照這個上浮標準,到了2020年,鴻道集團付給廣藥集團的年租金,也僅僅只有537萬元。
與此相對的,是王老吉品牌價值的不斷飆升,在加多寶的十年經營以及被奉為營銷案例經典的億元捐款后,王老吉從2002年銷售額不到2億元,在2010年達到150億元,8年的時間里增長率75倍。在廣藥看來,自己在商標出租費用上的損失,至少超過3億元。
而此前據媒體報道:廣藥集團初衷是在目前的市場基礎上,重新擬定王老吉商標的租賃費用,而非終止與鴻道集團的合作。因為在十年的時間里,王老吉依托加多寶鋪設的市場基礎,并非廣藥集團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而這也是市場認為雙方和解空間較大的主要原因。但在同時,鴻道集團在王老吉商標爭奪上打出的一系列“悲情牌”,令其獲得了年度最悲情品牌稱號的同時,也觸動了廣藥集團的神經。在聲勢浩大地發布了王老吉商標過千億元給加多寶施壓的同時,也表示“會將官司打到底”。
企業爭奪背后,據AC尼爾森的統計,自2007年以來,王老吉在中國罐裝飲料市場的銷售額已超越眾碳酸飲料。花期銀行早前的研究報告也指出,王老吉占內地涼茶飲料市場90%的份額,罐裝銷量約為盒裝10倍……
在鴻道集團、廣藥集團、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三者均對此事發表意見的當下,2012年的王老吉品牌到底歸誰所有,至今還是一個待解的謎團。(時代周報)
(付影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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