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9 18:16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1/29
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買已
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連同前述股票獲配股票股利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240,000元
4.消除股份:24,000股
5.減資比率:0.035677%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72,468,7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 10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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