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向位: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8日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31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9/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12,379,317元(每股配發0.40078685元)4.除權(息)交易日:98/09/235.最後過戶日:98/09/2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2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98.除權(息)基準日:98/09/299.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定98/10/21為現金股利發放日(2)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800,000元,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200,000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800,000元。(3)本次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計新台幣200,000元,依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1.68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17,123股,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4元以現金發放,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9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4322號函核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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