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聞】委員會維持警方要求民陣遊行要有100名糾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9 15:22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裁定民陣星期日遊行,警方不反對通知書要求民陣安排100名糾察的條款合理。但委員會認為,主辦單位無責任協助警方執法,因此,將不反對通知書其中一個條款的字眼,由「需盡力協助」改為「呼籲」參加者停止非法行為,包括佔領道路,以及無許可證之下籌款。港島總區總部高級警司陳永淵歡迎上訴委員會的裁決,特別是維持糾察人數的安排。他又指,雖然警方要修飾不反對通知書內部份字眼,但委員會裁決已經顯示,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內施加的條款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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