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晶采光電: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公告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2月4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8/12/042.公司名稱:晶采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8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98年11月4日至98年12月4日止,已於今日屆滿。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即日起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1)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2)貴股東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本公司儘速將所認購之股數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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