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全科技: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方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8月8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06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3.私募股數:5千萬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5,000仟元6.私募價格:新台幣0.3元7.員工認購股數:無8.原股東認購股數:40,000仟股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交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依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櫃)交易.除以上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因應公司未來營運成長,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依98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決議,於私募總股數上限之額度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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