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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東省陽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始終堅持和實踐科學監管理念,緊緊圍繞“飲食用藥安全”這個中心抓監管促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械行為,確保藥械質量安全。
一是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管理條例》和《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凡是涉嫌制售假劣藥品,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從嚴查處,絕不姑息。
二是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凡是有制售假劣藥品不良行為記錄的涉藥企業,一律確定為重點監管企業,并且適當增加檢查頻次,加大藥品的抽驗力度,加強藥械不良反應報告監測,提高監管實效。
三是舉報實行登記備案制。為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藥品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藥械安全,制定《陽信縣獎勵舉報藥械違法違規行為的有關規定》,接到舉報須經登記、核實,對舉報人進行適時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守秘密,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是檢查與教育相結合。在具體執法檢查過程中,對發現制售假劣藥品行為的有關企業人員,必須實施和接受法律法規等有關知識的培訓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生產經營,確保公眾用藥安全。
該局通過改變監管方式,加大對假劣藥品的打擊力度,促使涉藥企業守法經營意識進一步增強,藥械市場秩序進一步凈化,得到了社會的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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